36365路检测中心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
发布时间:2019.02.26 09:10
为了保证教学质量,加强教风、学风建设、加强教师的责任心特制定36365路检测中心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:
1. 教师不能按时上交有关教学资料(教学日历、教学大纲、教学实验任务安排、试卷、生产实验报告、毕业设计资料)。年终考核酌情减分。
2. 教师应认真进行试卷、课程设计、毕业设计、毕业论文(设计)的自查和复查工作。若在学院评估定为不及格试卷、课程设计、毕业论文(设计)者扣除本项教学全额工作量,毕业设计停带一年。
3. 不能按时完成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者,年终考核酌情减分。
4.在教学过程中出现教学事故的按《武汉理工大学教学与教学管理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》执行。上课、监考未到或迟到的老师在学院年终考核时不予评定优质优酬奖。
36365路检测中心
2015年6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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