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汉理工大学文化素质教育课外培养方案
附录一:
武汉理工大学文化素质教育课外培养方案
一、指导思想
根据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总要求,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,大力推进文化素质教育,培养“适应能力强、实干精神强、创新意识强”的高素质创新人才。
文化素质教育课外培养方案是本科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平台。文化素质教育课外培养方案以培养学生的人文素质、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,通过因材施教和课外实践训练,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、科学文化素质、业务素质、身心素质以及创新意识和社会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。
二、课外培养体系
本科课外培养体系的构建,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,以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结合为特点,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,以学生全面成才为目标,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的,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外培养体系。
1.面向全校本科学生开展的科技文化教育体系
校团委主办“创新杯”大学生科技文化节;教务处主办学科竞赛集训活动、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、实验室开放项目;学院主办“材苑揽胜”系列讲座、“探索之旅”交通科技文化节、“机电风华”科技文化节、汽车无限创意大赛、计算机科技文化节、航海节、机器人设计大赛、“信息无限”科技文化节等具有专业学科特点的科技创新教育活动。
2.面向全校本科学生开展的人文社会科学教育体系
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主办“理工大讲堂”高水平讲座、“理工大舞台”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;校团委主办“世纪杯”大学生辩论赛、“求索杯”大学生综合知识竞赛、“心灵之路”心理健康活动月、“金秋艺术节”系列活动、“相约理工·有梦飞翔”迎新文艺晚会、“牵手同行·青春飞扬”毕业文艺晚会;各学院主办外语节、“风行国际”中外学生文化交流月、“书海文风”综艺文化节、民族文化艺术节、商务礼仪大赛等具有专业学科特点的人文社会科学教育活动、特色主题文化活动和“每学期百场素质教育讲座”活动。
3.学生自主开展的特色社团活动体系
校团委主办“社团文化节”系列活动;马列主义及邓小平理论学习研究会、心理素质拓展协会、海浪口语俱乐部、英语协会、法律协会等社团开展星空外语角、“超炫星”外文歌曲大赛、模拟法庭、心灵茶座等理论知识学习活动;学生科学技术协会、汽车协会、数学建模协会、电子科技协会、未来管理者协会等社团开展科普文化月、汽车文化活动周、机械设计与创新大赛、计算机知识展、管理案例分析大赛等学术科技研究活动;大学生艺术团、书画协会、棋术协会、电影协会、路过文学社等社团开展“12.9诗歌散文大赛”、“新青年”小说大赛、象棋擂台赛、摄影作品展、优秀DV作品展播、“理工翰墨之韵”书画大赛等兴趣爱好活动;青年志愿者协会、创业就业俱乐部、环境保护协会、社会工作协会等社团开展志愿服务月、环保创意大赛、创业文化角等社会公益活动。
4.社会实践教育体系
校团委主办大学生暑期“三下乡”社会实践活动、革命传统教育实践活动;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主办中国文化考察实践活动;学生参与学生干部岗位锻炼、学生社团组织工作、青年志愿者公益活动及公益劳动、社会调查和专业实习等。
5.学生自主学习教育体系
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、学习特点和生涯规划,进行科学知识的学习和自主研讨,并参加高水平的学科竞赛活动,参加以取得专业等级证书、任职资格证书为目标的专业或生活技能的专项培训,参加以提高外语和计算机水平为目标的应用能力培训,参加以优化知识结构,提高综合素质为目标的辅修专业学习等自主学习教育活动。
三、课外培养计划
课外培养计划与课内教学计划紧密配合、互相补充,体现递进和因材施教的原则,过程贯穿本科教育始终。课外培养计划包括以下必修、选修和必考等三个方面的内容。
(一)必修部分
《中国语文》考试,属必修学分。通过武汉理工大学《中国语文》网络自学平台自学,参加学校组织的《中国语文》考试,成绩合格,计2个课外学分。
(二)选修部分
属任选学分。学生通过选择参加各类文化素质教育课外活动,取得相应的学分,在本科就读期间至少要取得6个学分。
1.科技活动
学生通过参加科技竞赛、主持或参加科研项目并提交科技作品、参加创新训练、编制课件或软件、举办科技讲座、撰写并发表科研论文、编写学术著作或教材、开展技术创作等途径培养科研能力,提高创新素质。
2.文化活动
学生通过参加文艺体育竞赛及表演活动、课外阅读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著作和其他有益的书籍、参与文化素质教育讲座活动、参与文学、美术、音乐创作、征文竞赛、撰写新闻、评论,参与各类美育活动等途径夯实人文基础,扩展知识面,优化知识结构,增强艺术修养,提高文化素质。
3.技能训练
学生通过独立设计实验、撰写科研报告、进行科研专题调查、参加专业等级、文体训练、任职资格培训和考试、参加外语水平考试、参加计算机等级考试、辅修第二专业、参加科技及学科竞赛等途径培养科研及职业发展的技能,提高科研水平,提高应对社会人才需求的能力。
4.社会实践
学生通过担任学生干部工作、主持或参与组织大型活动、参加社会调查以及青年志愿者公益活动和公益劳动、参加学生社团活动等途径培养爱国情怀、社会责任感、服务人民的意识、劳动观念和组织协调能力。
(三)必考部分
属必考学分。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通过以下考试,并取得相应等级的成绩合格证书,各取得1个学分。
1.普通话水平测试。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,并获得二级以上证书,计1个课外学分。
2.英语听力测试。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听力测试,成绩合格,计1个课外学分。
四、相关证明的提交
1.《中国语文》的成绩由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提供,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成绩由学校普通话测试站提供、英语听力测试的成绩由外国语学院提供。
2.学生发表的作品由学生本人提交经所在学院查验后的复印件。核心期刊的认定暂以2008年版北大核心期刊目录为依据,教育部直属大学清单见本校教师职称评定的重要期刊目录。学生主持或参加科研项目情况以研究成果(报告)为依据。学生参加创新训练项目、实验室开放项目以学校验收报告为依据。学生编制CAD、CAI等课件或软件、提交作品或研究报告、设计报告均应附教师意见。
3.获奖或参展、宣读论文、专业等级(资格)考试均以相关证书和成绩证明为依据。团体项目及演出均由组织参加的单位提供证明。主持或参与活动由活动组织单位提供证明。
4.学生干部由其主管单位提供任职证明。
五、课外培养计划的管理及考核
1.学生所在学院负责课外培养计划的管理及考核,并在学生毕业前将考核结果交教务处备案。各学院应按照本方案制定相关管理以及考核方法等实施细则,建立由本科教学管理部门牵头的本科课外培养计划实施的组织机构,落实每学年的具体培养内容、时间安排及每项活动的考核方式等。
2.具体课外学分计算标准按照《武汉理工大学本科课外培养计划细则》执行。
3.各学院本科教学管理部门应在本科年级的第7学期末进行1次课外培养学分的清理,并将清理结果通知学生本人。要认真检查核对学生的课外学分依据,对弄虚作假的行为要根据学校《学生违纪处分条例》严肃处理。
4.本科学生应根据自己的专业、特长、兴趣和爱好参加各类课外活动,并取得一定的成果,获取10个以上课外学分(含10个,其中必修2学分、必考2学分,任选6学分),方能毕业。
5.对在本科阶段第7学期末取得20个以上课外学分的学生,由学校授予“本科课外培养优秀学生”称号,并颁发证书。
六、附则
1.本方案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本科各专业。
2.本方案从2010级本科学生开始实施,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