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工作流程
发布时间:2024.09.23 09:00
一、政策规定
《武汉理工大学中青年教师实践能力提升实施办法》校人字〔2011〕16号
二、办理流程
(一)申请
1.教师个人根据需要向学院行政办提交《武汉理工大学中青年教师实践锻炼申请表》;
2.学院结合本单位教师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需要,推荐参加实践锻炼的人选,向人事处教师办报送实践锻炼汇总表(纸质版和电子版)及教师的个人申请表(纸质版),并在校园网上公示参加实践锻炼的人选及其申请表。
(二)过程管理
学院在教师参加实践锻炼期间,加强指导与联系,并定期检查。建立教师实践锻炼专项档案,及时收集、整理教师在实践锻炼中形成的各种资料(包括单位鉴定、个人总结及在实践锻炼期间形成的研究成果、其他资料等)。
(三)结果考核
1.教师实践锻炼期满后,教师向学院提交《武汉理工大学中青年教师实践锻炼考核表》和《武汉理工大学中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审核表》;
2.学院组织进行实践锻炼考核,确定考核等次;
3.学院将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人员材料提交人事处教师办审核、备案,同时将考核结果在网上进行公示。
三、办理部门
1.学院行政办87749379
2.人事处教师办876515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