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教职工校外兼职办理备案或审批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.05.09 23:41

各位老师:

根据《武汉理工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暂行规定》(校人字〔201958号)文件要求,教职工校外兼职要办理备案或审批。本规定实施前已在校外兼职的也要履行备案或审批手续。其中:

1、备案兼职:

1在与学校或本人业务领域相近的政府机关、社会团体、学术组织或其他非营利性机构等兼职的;

2)其他属于备案兼职范围的。

2、审批兼职:

1)在企业或者其他机构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基数咨询、技术服务及管理等兼职的。

2)在企业或者其他机构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技术开发、成果转化等兼职的;

3)利用本人或团队的研究成果,通过注册公司、参股公司等形式在职创办企业的;

4)在其他学校、培训机构从事一定量教学活动的;

5)其他属于审批兼职范围的。

请各位已有兼职或准备兼职的老师531日之前填写《武汉理工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备案表》或《武汉理工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审批表》,并发送至给综合办李振华邮箱(285390220@qq.com)。相关证明材料待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后再通知提交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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